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后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家里有人遭遇医疗事故去世了,想弄清楚伤残鉴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比如从哪里开始,要准备什么材料,中间有哪些环节,对结果不满意又该怎么办。希望能了解整个详细流程,好为后续处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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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后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是受理环节。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会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像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各类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还有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 接着是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然后是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相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双方当事人退场;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相关概念: 专家库:是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法医组成的人才储备库,用于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提供专业的鉴定人员 。 专家鉴定组:由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材料、双方陈述等进行分析讨论,得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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