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时间规定是多久?


医疗事故诉讼时间,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医疗事故诉讼来说,一般情况下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遭遇了医疗事故,以及明确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三年内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需要解释一下。“知道”很容易理解,就是患者明确知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而“应当知道”是指虽然患者可能没有明确意识到自己遭遇了医疗事故,但从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情况来看,是能够发现权益受损的。例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了明显异常的症状,经过合理的检查和诊断就能发现是医疗事故导致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患者“应当知道”。 另外,如果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了一些法定的事由,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患者如果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积极与医疗机构沟通协商等,也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患者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案件。但是,如果医疗机构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且法院查明情况属实,那么患者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尽快决定是否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