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是否应担责赔偿责任?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好像有失误操作。现在我的病情不仅没好转,还更严重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是医生有医疗过错,医院是不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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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医生或者医院在给病人看病、治疗的过程中,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或者标准来操作,导致病人身体受到了伤害。 在我国,医疗过错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当患者因为医疗过错受到损害时,医疗机构要为此负责。 当出现医疗过错时,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患者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患者不幸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要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这些鉴定会由专业的医学和法律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来进行。他们会根据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结合医学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来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所以,一旦患者认为自己遭遇了医疗过错导致损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医疗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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