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调解出庭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调解出庭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庭前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相关的法院或者调解机构会确定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并且通知医患双方。同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收集和整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证据在后续的调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帮助双方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接着进入调解开始阶段。在调解正式开始时,通常由调解主持人宣布调解的纪律和注意事项,然后简单介绍调解的目的和程序。之后,会让医患双方分别陈述医疗事故的经过、自己的诉求以及理由。这是双方表达自身观点和想法的重要环节,要尽量清晰、准确地阐述。 然后是调查质证阶段。在这个阶段,双方会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也就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提出质疑和意见。同时,调解主持人也可能会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询问和调查,以查明事实真相。比如,会询问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患者的症状表现等。这一步骤有助于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关键事实。 再之后是辩论协商阶段。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的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法律依据。在辩论过程中,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然后,双方会进入协商环节,尝试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协商。这需要双方都有一定的妥协和让步精神,以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最后是达成协议或终止调解阶段。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了一致意见,就会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经过充分的协商,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就会终止,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来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