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式有些不对劲。现在身体恢复得也不太好,怀疑存在医疗过错。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认定医疗过错有哪些要求呢?想了解清楚,看看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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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过错认定的要求:


首先,主体要求。医疗过错的认定主体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不能成为该认定的主体。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是群体性的活动,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人,还应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这就好比一个运转的医院系统,各个岗位的人员都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符合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就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明确了主体范围。


其次,行为违法性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必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医疗行业的行为准则,就像道路上的交通规则一样。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者护士没有按照正确的流程给患者用药等,都属于违反了相关规定。《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再者,主观过错要求。医疗过错属于过失,而不是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医生因为粗心大意开错了药,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医生明明知道某种治疗方法有一定风险,但觉得自己经验丰富不会出问题,结果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后果,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最后,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要求。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如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并且这种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等,就不能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往往需要通过专业的医疗鉴定来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强调了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关联。


总之,医疗过错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并且往往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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