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自离会扣多少工资?
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打算自离,但是不太清楚按照劳动法,自离的话会扣多少工资。我担心扣太多工资会让我损失很大,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自离扣除工资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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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的范畴内,“自离”指的是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未经用人单位允许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从法律层面来讲,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要求。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这个程序,也就是自离,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扣除工资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不过,如果劳动者自离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扣工资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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