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留置权该如何实现?
我是一家船舶维修公司,之前给一艘船做了维修,但船东一直没付维修款。听说我们有船舶留置权,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去实现这个权利,是直接把船卖了抵款吗?还是有其他流程?希望了解一下船舶留置权实现的具体方式和步骤。
展开


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当造船人、修船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时留置了船舶,就涉及到如何实现船舶留置权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当船东未支付相关费用时,造船人或修船人留置船舶后,要先给船东一定的时间去支付费用。 其次,如果超过了这个合理期限,船东依然没有支付费用,就进入到实现船舶留置权的关键环节。实现方式主要有折价、拍卖和变卖三种。折价是指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商确定留置船舶的价格,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留置权人,以抵偿债务。拍卖则是按照法定程序,将船舶委托给拍卖机构进行公开竞价出售,以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变卖是指以一般的买卖形式将船舶出售,用所得价款清偿债务。 在整个实现船舶留置权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比如在拍卖船舶时,要遵循相关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同时,船舶留置权的实现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要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为留置权人不合理的行为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留置权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