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急辞工扣钱,劳动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公司因为一些突发状况需要急辞工,但是公司说要扣钱。我不太清楚这样做是否合理,劳动法在这方面到底有哪些明确的规定呢?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内容,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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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急辞工扣钱的相关规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定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正常的离职程序,一般情况下按此操作不会涉及扣钱的问题。 其次,若劳动者急辞工,也就是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且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里的经济损失,是指可实际量化的、与劳动者急辞工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比如因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某项工作延误,给单位带来的额外费用支出等。 再者,关于赔偿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的问题,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急辞工为由扣钱,必须要有合法合理的依据,且扣款的程序和数额都要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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