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既遂如何判刑,有哪些规定?
我是一名医护人员,最近了解到医疗事故罪这个概念,心里有些担心。想知道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罪既遂,法律上会怎么判刑,具体有哪些相关规定,这对我们工作中的规范操作很重要,希望能有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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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因为疏忽、不认真等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死亡或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比如,医生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手术,护士配错药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确定医护人员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需要结合医疗行业的规范和常规来判断。其次,要证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与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损害身体健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就诊人的不良后果必须是由医护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直接导致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既遂,并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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