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要怎样计算?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关系到患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间,权利人的胜诉权可能会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医疗事故而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是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关键。 “知道”很好理解,就是患者明确知晓自己因为医疗行为受到了损害,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责任。而“应当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是指根据客观情况,一般人在相同的情况下都能够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例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了明显的异常症状,经过一般的检查和诊断就能够发现是医疗行为导致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患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了损害。 在一些复杂的医疗事故中,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会比较困难。比如,有些医疗损害的后果可能不会立即显现,而是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才逐渐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后果发生之日起计算。另外,如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一直处于持续状态,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会从治疗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还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患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医疗机构提出了赔偿要求,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总之,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患者在遭遇医疗事故后,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诉讼时效的计算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