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只分享利润不承担债务是否有效?

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当时我们签协议说我只分享利润,不承担债务。现在生意亏了,他们让我一起承担债务。我想知道按照民法典,我们之前那个只分享利润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有没有效呢?
展开 view-more
  • #利润债务约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只分享利润不承担债务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在合伙关系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同时,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也就是说,在合伙的场景下,只分享利润不承担债务的约定通常是无效的。因为合伙强调的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内部约定来排除对外部债权人的责任。如果合伙人之间有这样只享受利润不担责的约定,只能在合伙人内部产生效力,不能对抗外部的债权人。当外部债权人要求所有合伙人承担债务时,不承担债务约定的合伙人也需要先承担责任,之后再依据内部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其次,在公司股东层面,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其出资或者持股比例来分享公司利润。如果股东和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之间约定只分享利润不承担公司债务,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这种约定在股东内部可能是有效的。因为公司的债务本就是由公司以其自身财产承担,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不过,如果这种约定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该约定无效。 综上所述,“只分享利润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情形来判断。在合伙关系中,内部约定难以对抗外部债权人;在公司股东关系中,需综合考虑是否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以及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等因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