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付了房子首付,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他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要分割?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男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的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俗来讲,就是房子一般会判给男方,没还完的贷款也由男方接着还,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房子相应增值的部分,男方要补偿给女方。 其次,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房子有可能是双方平分,但也会考虑到照顾子女、女方等因素进行分配。 另外,在实际处理中,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结婚时间长短、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购房时有特别的出资约定,或者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等情况,也会对房产的分割产生影响。所以,在离婚涉及房产分割时,建议保留好相关的出资凭证等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