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付了首付,结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


在男方付首付,结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房产分割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这部分钱是男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财产支付的,和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没有关系。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打个比方,房子买的时候100万,男方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离婚时房子涨到150万,那么共同还贷的20万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比如按照比例计算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进行分割,通常是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虽然男方付了首付,但由于登记为双方共有,整个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房产。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包括首付、还贷等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双方住房需求等因素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就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自己拥有的财产,比如一方婚前的存款、购买的房产等,这些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共同购买的房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增值部分:是指房产在购买后因为市场等因素价值增加的那部分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