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房子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该如何分配?
我和老公婚前他付了房子首付,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现在感情出了问题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离婚时房子到底会怎么处理,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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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分配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就是房子归男方,但要给女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的补偿。 其次,如果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而言,婚前支付的房款会被视为共有财产,需要按照均等的原则予以分配。 另外,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要是贷款尚未还完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产,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总之,先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协商不了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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