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婚后男方还贷离婚该怎么分?

我和老公婚前他买了房,婚后一直是他在还房贷。现在我俩感情出问题打算离婚,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该怎么分啊?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能得到什么权益,房子会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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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了有效的协议,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协议来进行分割。这是尊重夫妻双方自主意愿的体现,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 要是没有协议,那就需要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了。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婚前的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这部分是不参与分割的。这是因为这是男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房产,具有明确的个人属性。而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为家庭付出,婚后还贷的资金来源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法律也会依照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照顾带孩子一方的原则,在分割时进行适当倾斜。比如,如果女方在婚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或者男方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时女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要是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的部分通常法院会认定为是共同财产,房产整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样,在分割时也会依照照顾女方、无过错一方、及带孩子一方的利益进行适当调整。 另外,双方还可以协商房子的所有权归一方,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折价款。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给登记一方,未还贷部分可以是登记一方还贷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还。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房子可以拍卖然后依法分割所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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