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胃穿孔该如何赔偿?
我在医院治疗时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胃穿孔。我现在特别担心赔偿的事情,不清楚该按照什么标准、什么流程来获得应有的赔偿。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医疗事故导致胃穿孔的情况,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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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导致患者胃穿孔,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对患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处理这类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该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对于胃穿孔这种情况,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如果胃穿孔导致患者残疾,还需要进行残疾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赔偿项目。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此外,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赔偿的一部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处理赔偿时,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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