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罪主体要件是什么样的?

我是一名医护人员,最近听到了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讨论,心里有点担心。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要件具体是什么样的?我很怕自己在工作中因为不了解这些而陷入麻烦,所以想弄清楚到底什么样的主体会构成这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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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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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其主体要件。 首先,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主要是特殊主体,也就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指的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这里的卫生技术人员包含了很多不同岗位,比如医生、护士、药剂人员、检验人员等等。他们都经过了专业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了从事医疗工作的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这条法律规定就能看出,立法针对的主体就是医务人员。 具体来说,医生是医疗过程中的核心人员,他们负责诊断病情、制定治疗方案等关键工作。如果医生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比如误诊、误治等,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护士主要负责执行医生的医嘱,照顾病人的生活起居等。要是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像打错针、输错液等,造成严重后果,同样也可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药剂人员负责调配药品,如果他们调配错误或者提供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进而导致患者出现严重问题,也可能被认定构成该罪。 此外,对于一些非卫生技术人员在一定情况下能否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存在争议。一般来说,非卫生技术人员如果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伤亡的,应按非法行医罪论处。但如果是在医疗机构中,非卫生技术人员受委托从事了一些医疗辅助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医疗事故罪。比如医院的护工,受护士委托给患者服药,却因为疏忽给错了药,造成患者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涉及该罪。 总之,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主要是医务人员,但在特定情况下一些非卫生技术人员也可能成为该罪主体,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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