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摘除子宫能否获得赔偿?

我在医院治疗时,遭遇医疗事故被摘除了子宫。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获得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展开 view-more
  • #医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中摘除子宫能否获得赔偿,答案是肯定的。以下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医疗事故的定义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该条例指出,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若在医疗过程中,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子宫被摘除,这就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或者在术前没有充分评估手术风险并告知患者等情况。当发生这种情况时,患者有权利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来确定。其中包括医疗费,即患者因治疗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伤以及后续康复所花费的费用,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此外,还有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患者要想获得赔偿,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总之,在医疗事故导致摘除子宫的情况下,患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