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服务过程提供药品的增值税是怎样规定的?

我开了一家诊所,在给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会提供药品。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药品的增值税是怎么算的,是和普通销售药品一样纳税吗,还是有特殊规定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医疗增值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提供药品涉及的增值税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首先,对于增值税,它是一种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或者服务在每个流通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部分进行征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而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如果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提供的药品是与医疗服务紧密相关,属于医疗服务的一部分,并且医疗机构提供的整体医疗服务符合上述免征增值税的条件,那么这部分药品的销售通常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比如患者在医院看病,医生开具处方后在医院药房拿药,这种情况下药品销售就和医疗服务相关联,一般是免税的。 但是,如果医疗机构单纯从事药品销售业务,并非与医疗服务紧密结合,比如医院设立独立的对外零售药店,不依附于特定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药品,那么这种药品销售行为就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医疗服务范畴,需要按照一般的销售货物规定缴纳增值税。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药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通常为1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药品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