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我开了一家诊所,主要提供医疗服务。最近听说医疗服务可能免征增值税,不太确定具体情况。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诊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不是真的能免征增值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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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医疗服务确实存在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面我们详细来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超过了上述规定的指导价,超出部分是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所以对于您开的诊所来说,只要是按照规定价格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医疗服务,就可以免征增值税。您可以对照相关规定,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免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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