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军人离婚所涉及的手续和普通公民离婚有所不同,这是因为军人身份特殊,其婚姻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和规范。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军人离婚所需的手续。 首先,我们要区分军人的类型,因为不同类型的军人在离婚手续上有不同规定。军人分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离婚和普通公民离婚手续相同,在此主要探讨现役军人离婚手续。 现役军人离婚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二是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非军人。 对于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情况,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要先经过单位调解,调解不成且符合离婚条件,拿到政治机关证明,才能去办后续离婚手续。若选择协议离婚,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选择诉讼离婚,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对于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非军人的情况,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非军人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军人一方同意离婚,同样需要军人所在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然后双方可按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程序办理。 总之,军人离婚手续相对复杂,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军队要求办理。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军队政治机关,以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