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病请病假有什么时间规定?

我最近生病了,需要向单位请病假,但不知道国家对于因病请病假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担心请久了会影响工作和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因病请病假的时长有没有明确限制,不同情况又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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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关于因病请病假的时间规定,主要涉及到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此外,该规定第四条还提到,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也就是说,医疗期是一个时间段内的累计计算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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