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最少多少天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签订?
我想找份短期工作,但是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最少工作多少天的劳动合同才会被签。我担心工作时间太短,单位不愿意跟我签合同,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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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相关的规定主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调整,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主要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劳动合同法是专门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作出强制性规定。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讲,无论工作时间是长是短,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该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只是临时雇佣劳动者几天,也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短期的劳动关系,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例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可能在维权时遇到困难。而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就可以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也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不管工作期限多短,用人单位都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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