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得水痘算不算工伤?
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最近得了水痘,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毕竟自己是在幼儿园工作的环境中患病的。想具体了解一下,幼儿园老师得水痘认定工伤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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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得水痘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幼儿园老师得水痘的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比如在上课过程中被学生传染得水痘,这种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感染,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老师在履行教学职责的过程中,因工作环境中的因素而患病,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标准中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情形。 然而,如果老师得水痘与工作没有直接关联,比如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感染的,或者是自身其他原因导致的感染,而并非由于幼儿园工作环境、工作接触等工作相关因素引起的,那么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幼儿园老师得水痘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特别是是否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患病。如果老师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可以先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由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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