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最低级数是多少?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申请工伤鉴定,但是不太清楚工伤鉴定的级数情况。我想知道工伤鉴定最低级数是多少,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看看自己的伤大概处于什么级别,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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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它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所以工伤鉴定最低级数是十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当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对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了解工伤鉴定最低级数为十级,以及相关的赔偿规定,有助于工伤职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工伤问题时,应及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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