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策有哪些?
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过得很艰难,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但是不太清楚相关的政策有哪些。比如申请条件是什么,能拿到多少保障金,申请流程又怎样,希望有人能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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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为了保障那些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困难家庭和人员,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从申请条件来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里的家庭成员不仅包括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可单独立户申请。比如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以及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等。 在保障标准方面,该办法第十条指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的保障标准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申请流程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之后,相关部门会通过信息核查、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核,经过公示等环节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就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此外,对于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这进一步体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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