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采矿许可证进行矿山承包经营权交易是否构成诈骗?


在判断没有采矿许可证进行矿山承包经营权交易是否构成诈骗时,我们需要先理解诈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同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诈骗,通俗来讲,就是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让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行为,遭受了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这里的数额较大,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对于没有采矿许可证就进行矿山承包经营权交易的情况,我们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出让方明知道自己没有采矿许可证,还故意不告诉受让方这个重要事实,或者编造有采矿许可证的虚假情况,让受让方以为可以合法开采矿山,从而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并支付了费用,那么出让方的行为就很可能构成诈骗。因为受让方是基于错误的认识才做出了承包的决定,并且遭受了财产损失。 但是,如果出让方虽然没有采矿许可证,但是在交易过程中明确告知了受让方这个情况,受让方仍然愿意签订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就不构成诈骗。因为受让方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不存在被欺骗的情况。不过,这种没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承包经营合同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我国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没有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是违法的,所以相关的承包经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如果受让方发现自己遭遇了可能的诈骗行为,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只是合同无效的问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出让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总之,没有采矿许可证进行矿山承包经营权交易不一定构成诈骗,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出让方是否存在故意欺骗的行为,以及受让方是否因为这个欺骗行为而遭受了损失。在进行类似的交易时,受让方一定要谨慎核实相关证件和情况,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