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在宪法中有哪些规定?
我想了解下未成年人犯罪后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在宪法里是怎么规定的。我家孩子还小,最近听说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儿,心里有点担心,就想知道宪法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这块是怎么说的,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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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并没有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作出具体的规定。不过,宪法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基础和依据。宪法中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原则,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问题时也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而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刑法》还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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