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探视权会被拘留几天?
我离婚后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对方一直阻挠我行使这个权利。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听说对方可能会被拘留,我想了解下,不履行探视权一般会被拘留几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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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看望孩子、与孩子短暂相处的权利。这一权利不仅是父母与子女之间情感交流的保障,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当一方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所说的强制执行,并不是直接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而是通过罚款、拘留等措施,迫使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所以,不履行探视权被拘留的天数,最多是十五日。不过,法院在决定是否拘留以及拘留的具体天数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不履行探视权的情节严重程度、是否是首次不履行、是否有合理的理由等。如果情节较轻,法院可能会先采取罚款等其他措施,而不一定会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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