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轻微工伤一般如何赔偿赔偿金?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点小伤,应该算轻微工伤。现在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怎么赔偿赔偿金的,不知道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想了解清楚自己能获得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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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微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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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轻微工伤”。它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程度相对较轻,未达到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的地步,但依然属于工伤范畴。 当发生轻微工伤后,赔偿流程通常如下: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不过对于轻微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可能较低甚至不构成伤残等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如果轻微工伤不构成伤残等级,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一定的伤残等级,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比如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总之,轻微工伤的赔偿要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并且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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