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途径: 协商解决: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患者和医院双方直接面对面沟通,就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比较灵活、快捷,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调解解决: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根据双方提供的情况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进行调解。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更加专业和公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 行政调解:患者也可以请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政策,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医患双方对死因、责任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诉讼解决:如果前面几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医疗纠纷的诉讼也适用该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