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财物,监护人不赔偿怎么办?
我家孩子被邻居家未成年小孩损坏了不少财物,价值还挺高的。找小孩的监护人要求赔偿,可他们就是不愿意赔。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能让他们必须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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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财物,监护人不赔偿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未成年人,简单来说就是还没达到成年年龄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而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这就意味着,当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财物时,监护人是有赔偿义务的。 如果遇到监护人不赔偿的情况,受损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尝试与监护人进行协商沟通。心平气和地向监护人说明法律规定以及他们应承担的责任,提供财物损坏的相关证据,比如购买凭证、照片、视频等,让监护人清楚了解事情的情况和他们的赔偿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受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受损方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证明财物是由该未成年人损坏的,以及财物的价值等。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审理,一旦判决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监护人仍拒不执行,受损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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