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否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我是个未成年人,家庭情况不太好,父母希望我能承担一些赡养他们的责任。但我还在上学,没什么收入,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讲,未成年人到底需不需要赡养扶助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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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成年人是否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赡养扶助义务的概念。赡养扶助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给予帮助,在生活上进行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比如为父母提供生活费用、照顾生病的父母、经常陪伴父母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指出是“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主体是成年子女。 从实际情况来看,未成年人通常还处于学习阶段,不具备独立的经济来源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自身还需要父母的抚养和教育。让未成年人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既不符合他们的实际能力,也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不过,如果未成年人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并且这种收入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比如获得稿费、奖金等,在家庭确实困难的情况下,从道德层面,未成年人可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予父母一定的帮助,但这并非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义务。总之,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没有法律意义上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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