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没有新证据是否会改判?


在行政诉讼二审中,即便没有新证据,也存在改判的可能性。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行政诉讼二审改判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二审法院改判的关键在于审查一审判决是否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而并非仅仅取决于是否有新证据。 如果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的情况,例如对案件的关键事实认定有误,即便没有新证据,二审法院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理清事实后,也可能会进行改判。比如一审法院错误地认定了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导致判决结果错误,二审法院经过重新审查后发现了这一问题,就可能改判。 同样,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即错误地运用了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来作出判决,二审法院也会依法进行改判。即使没有新的证据提交,只要适用法律有误,二审法院就有权力纠正。 此外,当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二审法院可以选择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在自己查清事实后进行改判。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新证据,二审法院凭借对一审卷宗的审查和深入分析,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并改判。 不过,如果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且不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通常会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因为此时一审判决已经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改判的必要。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二审没有新证据也可能改判,但这取决于一审判决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改判情形。当事人在二审中应积极阐述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以便二审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