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我想知道国家为啥要通过法律来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呢?人格尊严权看着挺抽象的,它在实际生活中有啥重要意义吗?法律保护它能给我们带来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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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严权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权不容侵犯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都应该被当作一个有尊严的个体来对待,别人不能随意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的名誉等。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从个人层面来看,人格尊严权是公民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所必备的权利。当我们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时,我们会有更强的自我认同感和安全感,能够更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如果人格尊严得不到保护,比如被他人恶意辱骂、造谣,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从社会层面来说,保护人格尊严权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和谐稳定。一个尊重和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的社会,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秩序。如果随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而不受到法律制裁,那么社会将会陷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会受到严重破坏。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此外,《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也对人格尊严权的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公民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提供了法律依据。总之,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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