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拍摄时谈好的价钱却没给,这种情况可以告对方侵犯肖像权吗
我之前给一个项目当模特拍摄,当时讲好了报酬,可拍完对方却没给钱。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没拿到钱的情况下,能不能去告他们侵犯我的肖像权呢?想了解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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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特拍摄时谈好价钱却没给,这种情况不一定能直接告对方侵犯肖像权。首先,咱们得明白肖像权是自然人基于自身形象所展现出的特定人格利益,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允许他人运用自己肖像的人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如果对方只是单纯没给拍摄费用,没有出现丑化、污损你的肖像,也没有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制作、使用、公开你的肖像,那么一般不构成侵犯肖像权。比如拍摄完成后,对方没有将你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等用途,只是拖欠费用,这种情况主要涉及的是合同违约问题,即对方违背了当初关于支付报酬的约定。 然而,如果对方在没给你钱的同时,还存在未经你同意就把你的照片用于商业用途,比如印在产品包装上、用于广告宣传等,或者对照片进行了丑化、污损等行为,那就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拍摄费用,还可以就肖像权被侵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比如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等。 总之,不能仅仅因为没给拍摄费用就直接认定侵犯肖像权,得看对方是否存在侵犯肖像权的法定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和对方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肖像权:自然人基于自身形象所展现出的特定人格利益,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允许他人运用自己肖像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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