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给父母的钱,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在婚姻存续期间给了父母一笔钱,现在和配偶打算离婚,不知道这笔钱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是就归我父母了呢?我很担心这会影响离婚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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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内给父母钱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婚内,大部分夫妻的收入都不是某一方单独所有,而是双方共有的。 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给父母钱的行为需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要是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了自己的父母,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若属于这种擅自转移财产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将这笔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这笔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方有权自主决定将其给父母,离婚时另一方通常不能要求分割这笔钱。 另外,如果给父母钱是基于合理的理由,例如是为了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且数额在合理范围内,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认定为正常的行为。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合理范围内支出赡养费用是被法律所认可的,离婚时通常不会将这部分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数额明显不合理,超出了正常赡养所需,可能仍会引发争议,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要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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