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前把钱转给父母还算共同财产吗

我准备和另一半离婚,在这之前我把一部分钱转给了父母。我不太清楚这笔钱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会不会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被拿出来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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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离婚前把钱转给父母是否还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得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起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转给父母的钱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转钱没有合理的理由,只是为了在离婚时不让对方分割这笔财产,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把钱转给父母,比如是偿还之前对父母的借款,或者是用于给父母治病等正当用途,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能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钱的性质就可能不同,不一定会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判断这笔钱是否还算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转钱的性质和目的,以及是否有合理合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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