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乘车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是怎样的?


在机动车与乘车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车人死亡的情况下,死亡赔偿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等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赔偿责任的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事故是由机动车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比如司机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那么机动车一方通常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二,如果乘车人自身存在过错,例如未系安全带等,可能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死亡赔偿的项目和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包括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最后,关于赔偿的途径,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死者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死亡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机动车与乘车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问题上,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