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发的询问通知书必须要去吗?
我收到了派出所发的询问通知书,心里有点慌,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有点犹豫要不要去,又怕不去会有不好的后果。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是不是必须得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去派出所配合询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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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派出所发出的询问通知书通常要求相关人员前往配合调查,一般是必须要去的。 询问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的一种法律文书。它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虽然询问通知书和传唤证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保障公安机关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如果收到询问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认为你可能知晓某些与案件相关的情况,需要你协助调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仅是公民的义务,而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若拒绝前往,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会被认为不配合执法,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手段。所以,当收到派出所的询问通知书时,建议你尽快前往,并如实陈述你所了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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