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所得税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了解补缴所得税款的会计分录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会计概念。所得税费用是企业经营利润应缴纳的所得税,它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按照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所得税义务。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则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些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等。 当企业需要补缴所得税款时,具体的会计分录处理要根据补缴的所得税所属期间来区分情况。 如果补缴的是当年的所得税,这意味着该事项影响的是当前会计年度的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这里,“所得税费用”增加,意味着企业当期的费用增加,利润相应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增加,表示企业欠税务局的税款增多了。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个分录表示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了所欠的所得税款,“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减少,“银行存款”也减少。 如果补缴的是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由于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处理相对复杂一些。首先做如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于调整以前年度的利润,这里借方增加表示以前年度利润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增加同样表示企业欠税增多。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和缴纳当年所得税的支付分录一样,都是用银行存款支付税款。 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一步是将调整后的以前年度损益结转到未分配利润中,反映企业留存收益的变化。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企业在补缴所得税时,不仅要做正确的会计分录,还要及时缴纳,避免产生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