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我打算买套预售商品房,和开发商口头谈得差不多了。但朋友说必须要书面合同才有效,我不太确定。想问问是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得是书面的,不书面的话会有啥问题吗?
展开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下面从法律规定、书面合同的作用等方面来详细说明。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就包含了商品房预售的情形。所以,从法律条文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从实际作用来讲,书面合同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对于购房者而言,书面合同详细记录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关键信息。如果仅依靠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证明开发商当初承诺的具体内容,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而书面合同可以作为明确的证据,在出现争议时,帮助购房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者,对于开发商来说,书面合同也是一种约束和保障。它明确了开发商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也规定了购房者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有登记备案的要求。而这个登记备案的前提就是要有书面合同。通过登记备案,政府可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实际的交易安全和监管要求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