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必须去本地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办离婚证得去本地,可我们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回去一趟很麻烦。我就想问问,离婚证是不是一定得去本地办理呢,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在外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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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并非必须去本地办理。这里所说的“本地”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办理离婚证的地点是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现在有一些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到一方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小张和小李的常住户口分别在A省和B省,但两人都长期在C省工作生活,而C省恰好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那么他们就可以在C省办理离婚证,不用再返回A省或者B省。 如果想要了解自己所在地区是否属于“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可以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的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此外,在办理离婚证时,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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