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必须给予补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要求我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限制我离职后去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但公司没说给补偿的事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公司要求签这个协议是不是必须给我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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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相关协议时,通常是必须给予补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竞业限制”是什么。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就明确表明了,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给予经济补偿是其法定义务。因为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选择范围,可能会对劳动者的经济收入造成影响。给予补偿是对劳动者这一权益受限的合理弥补。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未按照协议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总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相关协议时,必须给予补偿,这是受法律强制约束的。劳动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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