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定要有残值吗?
我公司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在处理账务时,对于是否要预留残值不太清楚。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固定资产是不是必须要有残值呢?不预留残值会有什么影响吗?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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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中,固定资产并非一定要有残值。固定资产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数额。它是企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这意味着企业有自主确定预计净残值的权利,但要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 从税法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也允许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不过税法没有强制规定所有固定资产都必须有残值。 如果企业认为某项固定资产在报废时没有残余价值或者残余价值很小,预计清理费用可能大于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那么可以合理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需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科学合理地判断和确定固定资产是否有残值以及残值的具体金额,并且要保证相关处理符合规定,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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