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吗?
我想把自己的一些旧家具赠与给朋友,朋友也同意接收。但我不知道赠与合同是不是一定要写成书面形式,口头说行不行呢?我有点担心不写书面合同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赠与合同并非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从合同形式来看,合同有书面、口头等多种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赠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赠与合同在实际操作和风险方面存在差异。书面赠与合同由于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清楚地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更容易举证和认定合同内容。而口头赠与合同虽然便捷,但在产生争议时,往往因缺乏直接证据,导致难以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涉及价值较大的财产赠与时,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赠与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