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制执行书必须本人交吗?

我有一份强制执行书,但是最近我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没办法亲自去交。我想知道,强制执行书是不是一定得本人去交呢?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处理这个事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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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书并非必须本人交。在法律里,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也就是说,申请强制执行时,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交强制执行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比如特别授权的情况,代理人就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包括提交强制执行书等相关操作。 除了委托代理人,在某些情况下,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强制执行书也是被允许的。当事人可以将强制执行书及相关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寄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保留好邮寄凭证,以证明提交时间和内容。不过,不同法院对于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当事人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所以,强制执行书的提交方式较为灵活,不局限于本人亲自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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