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需要请律师吗


强制执行并非必须要请律师。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要求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聘请律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这里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等推荐的公民 ,这说明当事人有自主选择是否聘请律师的权利。 其次,自己申请强制执行也是可行的。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就可以自行申请。并且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然而,聘请律师进行强制执行也有其好处。律师比较熟悉法律程序,能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并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在情况紧急时,还能帮助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如果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其它法院查封,律师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执行或者申请参与分配。若发现执行法院执行不力,律师也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还能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所以说,请不请律师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自身对法律程序比较了解,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相关事务,那么可以不请律师;但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者希望能更专业、高效地推进强制执行程序,聘请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从而向执行法院提出的一种救济请求。 执行复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法院针对执行异议作出的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一种法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