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了是否一定要使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并没有强制要求发票开了就一定要使用。不过这里所说的“使用”含义比较宽泛,一般来说大家说的“使用”发票,可能是指用发票进行报销、维权等行为。 如果是企业或单位取得的发票,在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面,发票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对于企业来说,合法有效的发票是其进行成本、费用扣除的重要凭证,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所以企业取得发票后,通常会按规定使用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而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发票是维权的重要凭证。当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时,消费者可以凭借发票要求商家退换货、维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但个人消费者是否使用发票去维权等,属于个人自主选择的权利,法律并不强制。 不过,如果发票涉及虚开等违法情况,不管是否“使用”,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若存在虚开发票行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