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动车撞到了人,一周后对方说骨折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人了,当时看着对方好像没啥大事,可过了一周对方突然说骨折了。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要承担哪些责任,后续该怎么处理,赔偿方面又有哪些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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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要确认事故责任。如果当时没有报警,后续寻求警方协助的,必须在请求后十天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给交管部门。从收到证据开始,公安机关会着手调查事故。如当事人未提供任何证据,且现场已变、证据消亡而难以确认真相,交管部门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这是为了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依据是相关的交通管理规定和程序。 其次,积极协助伤者治疗。应当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这既是人道主义的要求,也是法律上应尽的义务。 再次,关于赔偿问题。等伤者治好后,伤者可以去做伤残鉴定。要是评上了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有权向肇事方索赔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如果没评上残,也能向对方索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因为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后,如果双方就赔偿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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